拒退19萬中信遭封產

發佈時間: 2003-10-01 15:09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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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知名房屋仲介公司─中信房屋,將遭受輻射污染的房屋仲介給金明網路公司,經該公司提出告訴後,法院今年七月判決確定中信需歸還仲介費十九餘萬元。 不過中信以仲介者是加盟店而遲遲不願支付,金明因而聲請台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,於昨天到中信台北總公司查封等值物品。對於法院的查封動作,中信房屋表示,當初仲介金明網路的店頭是加盟店,與總公司無關,同時已經向法院提出再審;不過金明網路的委託律師蔡惠琇則說:「發票是中信房屋開的,判決也已經定讞,中信沒理由不付錢。」 位於台北市基隆路一段的一棟住商大樓十一樓,多年前已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判定屬於有輻射污染的房屋,中信房屋在接受原屋主得泰企業公司委託時,已得知此事,卻未在房屋現況說明書上標明清楚,導致不知情的金明網路簽約承租,直到辦公室裝潢完畢後,員工輾轉得知該屋有輻射污染,整家公司只好倉皇搬離。根據判決,金明為一家網路公司,員工平日工作時間較其他行業更長,而座位離輻射源最近的五名員工,也與公司一併出面向中信房屋索賠,包括仲介費、裝潢費與員工的精神損害賠償,金明共求償二百三十六萬元,不過法官審理後,認為金明網路與其員工所受的精神和金錢損失,導因於原屋主未依合約規定,提供品質良好的房屋,因此建議應向原屋主求償。 而中信房屋部分,因仲介房屋時未善盡據實報告房屋現狀的義務,依《民法》規定不得請求仲介報酬,因此法官判決中信房屋應還返仲介費,共十九萬零四百七十六元。由於中信房屋遲未歸還仲介費,金明網路向法院聲請查封後,法院在昨天上午到中信總公司進行查封。蔡惠琇表示,查封物品即使拍賣,可能也不值十九萬元,但希望藉此讓中信歸還十九萬元。 電話:04-23160106 傳真:04-23130523